广告商品供货协议
甲方(需方):广河中学
乙方(供货商):广河县新视点广告部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甲方自愿购买乙方商品,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二、乙方供应甲方商品应质量优良,无“三无”产品,保证所交付商品符合学校事宜要求。(具体按物品采购清单)
三、甲方要求乙方的商品品牌、质量、规格、数量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强卖。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应不高于相当规模销售的采购价格,若乙方对甲方进行价格欺诈,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五、乙方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如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按要求按时供货,若因乙方未及时送货而造成甲方工作被动,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