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
编号:
工程名称 |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8#安置区(2期) | ||
事由 | 7#楼、1#楼屋面找平层施工延误 | 发函日期 | |
发文单位 | 中交一公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发文人 | |
签收单位 | 湖北城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签收人 | |
事由: 由贵公司承接的文创园8号安置区7#地块在施工中存在以下问题: 7#楼、1#楼屋面工程发泡混凝土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日浇筑完成,找平层在11月4日具备施工条件,截至今日仍然没按照项目部要求组织施工,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及塔吊拆除时间。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限贵单位于11月12日前提出施工计划及作业安排。望贵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抓紧组织人员施工。对于因贵单位组织不力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延误塔吊拆除的租赁费用及因延误屋面施工所涉及的所有工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希望贵单位对后续楼栋涉及的屋面工程的施工,做到提前规划,合理组织。严格按照项目部总体施工计划,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